律 师 声 明
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中日合资)已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现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授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唐晓冬律师就有关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日本国公民高桥谦三先生已就其耗时多年研发的底置式、侧置式永磁搅拌装置和方法以及采用该搅拌装置的带搅拌装置熔化炉(熔解炉)向日本国政府申请发明专利,并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
主管部门
提出了有关专利申请,且依法要求了有关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已分别于2004年7月30日、2005年9月21日受理了有关专利申请,并分别于2006年1月4日、2006年6月28日依法予以了公布。高桥谦三先生研发的永磁搅拌装置和方法以及采用该搅拌装置的带搅拌装置熔化炉(熔解炉),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日本国法律及相关国际条约的知识产权保护。
洪俊等人分别发明设计的利用永磁技术的回收铝熔炼炉、带翻腾效果的熔炼炉搅拌装置、在线永磁除气除渣装置,亦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了有关专利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
主管部门
自2005年7月18日起已陆续予以受理。洪俊等人的有关发明创造,依法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高桥谦三先生等相关权利人仅独家许可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前述有关发明创造,包括使用其发明方法和生产、销售其享有知识产权权益的永磁搅拌装置等相关产品。未经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明确书面特别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及/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前述有关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其方法或者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权益的永磁搅拌装置等相关产品)的行为均属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依法应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对任何侵犯前述有关知识产权权益、损害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敬请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或个人谨慎行事,已经实施有关行为的,立即停止侵害。
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侵犯前述有关知识产权权益、损害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杭州高桥磁电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221008 传真:0571-8522795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电话:0571-87901507
特此声明!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唐晓冬 律师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